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蘭嶼鄉公所聲明書

蘭嶼鄉公所聲明書2011.6.26.

Si Mangavang拜訪號造船立意不容被誤解
我們認為蘭嶼海洋文化是雅美/達悟人的驕傲,值得與國人分享和讓世界看見,因著一份機緣,我們落實了這個想法。Si Mangavang拜訪號的製作,讓部落老人可以傳承青年造舟技藝、和勇於航海的冒險精神。同時希望藉著航行台灣的過程,進行族群文化交流,行銷蘭嶼。Si Mangavang拜訪號的榮耀屬於東清部落,也屬於蘭嶼。

為了迴避禁忌,所以造舟工團決定指派外人擔任船主
製作十人舟以上的船隻被視為禁忌,所以東清部落工團成員開會決議,推舉外來的人擔任船主,這是我們族人迴避禁忌的方式,如此安排絕非首創。口傳史中的40人舟大船船主不知為誰?而我們族人為何不願擔任14人舟和Si Mangavang的船主?這個問題也許我們可以多討論。

蘭嶼無異族操控、宰制問題,只有太多封閉、質疑、缺乏包容和共識的問題
歷經多年的社會運動,蘭嶼的主體性十分明確,亦受到各界的尊重,這個年代誰都不能操控蘭嶼?現代蘭嶼青年都有發展的需求,蘭嶼內部亟需建立一個信任、安全的生活環境,太多自私、偏頗只會讓自己生活的家園少了感動和美感。

文化可以彼此欣賞和交流,文化可以創新和轉化,島嶼六個部落各有主體性,批判Si Mangavang拜訪號的活動前,是否也該先尊重東清部落工團成員的想法。當蘭嶼海洋文化被全國矚目時,身為蘭嶼人是否應該更關心Si Mangavang的航程,和蘭嶼孩子跟著大船去旅行的學習活動。

我們可以包容多元觀點,但這些觀點應該建立在「肯認差異」的多元文化基礎上。 憑空捏造,涉及毀謗、污蔑的言論行為,將負法律責任;蘭嶼人講究平權,十分尊重他人的基本人權利,這個傳統價值應該被看見。

8 則留言:

  1. 這聲明書裡寫的都對,蘭嶼社會需要一個信任與安全的環境,但事實是不少的族人仍然認為蘭嶼的文化當場被消費殆盡,既然主事者是鄉公所,地方的最高行政機關,是不是應該虛心檢討這樣的美意為何會造成如今的歧見,這絕對不是單一事件所造成,是整個政策和族人的期待長期來相悖所造成的後果,我想並不是所有持有反對意見的人都是自私的,也不是所有反對意見的言論都是空穴來風的,公所是該敞開心胸,且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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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看法跟樓上一樣,會表逹意見的才是愛蘭嶼文化跟認同的表現,公鄉即然要文化交流,就更不應該代頭違反當地蘭嶼傳統文化,利用蘭嶼老人家愛護看重孩子的心態,一意孤行.

    蘭嶼阿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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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這次活動中看到在宣揚和保育蘭嶼文化中的矛盾, 公所沒錯是盡了能力來避過傳統的禁忌. 然而為何非得必要在飛魚季建大舟? 可能是為了配合建國百年的機會行銷蘭嶼.
    無可口非的是現在在蘭嶼已經不再與世隔絕, 很多族人也靠旅遊業生活. 鄉所盡力推廣海洋文化不遺餘力也是對族人的一種盡責, 但我們是否只能選擇這種傷害傳統的方法來宣揚傳統? 這是公所和族人會一直不斷再遇到的問題. 在23號環島遊行時各部落冷冷清清的反應相信帶給了我們一點啓示.


    參加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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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讓友善的人來了解蘭嶼
    讓部落來主導文化
    了解和尊重是我們每個人都該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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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天呀,居然還有人對這樣的活動有反對的意見
    真不知道提出反應的那個人
    他自己對蘭嶼的鄉親居民是有多了解
    難得有這樣的活動可以讓長久生活在台灣西部海域的居民們
    了解蘭嶼的少數民族的文化
    居然會有人 有反應的聲音
    失望

    不期而遇在墾丁南灣看到這拜訪號抵達南灣時
    心頭特別感動
    蘭嶼的勇士們加油
    台北大佳我一定會到現場再為你們加油

    提供反應的人
    你還是搬離台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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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1年7月6日上午12:44 發表的這位朋友

    這件事情有爭議是事實
    但遇到問題我們該做的
    應該是面對、了解、解決
    而不是因為反對於在更家的反對
    你的看法真主觀......






    想多了解真相的"年輕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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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這次活動在宣揚和行銷海洋文化方面是非常的成功的, 無論是在蘭嶼上或是台灣本島的追船盛況中都能看到. 所有的非蘭嶼的人都非常興奮 (本島台灣人,外國民眾), 但和蘭嶼本地的族人聊談時我卻沒看到這種只有在外人臉上才看到的狂熱. 他們依然為海洋文化而自豪, 卻對這次活動的安排有很多質疑(當然,民宿老闆的態度都非常積極).

    我很記得當時一位族人在場外大聲向我們喊 "這是你們的傳統嗎? 這是你們的文化嗎? 為甚麼只有你們在主導, 為甚麼只有你們說了算." 我不知道帶著這種想法的族人佔多少, 但我們該提醒自己的是, 在這風光的宣傳活動背後, 作為真正擁有這海洋文化的族人是否都得到了他們應有的尊重.

    公所人員在這活動中的參入和用心我都能感受到, 也感謝他們在過程中很多的安排和幫助, 在這次的活動中, 在共識方面我相信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我們都希望能將海洋文化的美麗讓更多人知道, 但必須尊重它的傳統原貌, 要讓人知道蘭花的美不一定要把它割下造成花束, 邀請大家來在地欣賞才能讓人更知道它的真貌. 共勉之.


    參加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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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美好之慶典事情應有美好結果.但為何演變成如此.鄉公所之各主管人員與鄉長或相關接洽人員.是否在事前應有良好溝通及互動並於事中事後努力求的慶典共識.而非事後發聲明稿來澄清.相信蘭嶼人是良善.平等.包容力夠大的原民一族.請深思並反省之.我也相信蘭嶼人是智慧長者.若民選政務人員背離在地人之發聲.那蘭嶼人亦可用選票來反映.畢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不是嗎?還有請多加改善鄉公所之人員的相關業務品質與專業及服務水準.不然我不知請來的人員為何請領納稅人的錢.再不改善.惟有向台東縣政府申訴及檢舉來做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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